一、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操作規程
1目的
為規范消防系統操作管理工作,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行。
2適用范圍
適用于公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操作管理。
3職責
3.1安全科負責消防系統設備運行管理的監督、統籌工作。
3.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負責按本規程正確操作消防設備。
3.3公司委托外委資質單位負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維護保養工作。
4管理程序
4.1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操作流程圖
注:1、認真作好每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,包括一般性操作,出現在的問題即處理措施等;
2、火災報警系統嚴禁任何非值班人員或非消防管理人員隨意操作;
3、若停電超過8小時,應關閉所有主機及備電開關。
4.2火災報警控制器主機設備操作
4.2.1消音
1)控制器消音:在發生火警或故障等警報情況下,控制器的揚聲器會發出相應的警報聲加以提示,值班人員應在接到消防主機警報聲時,按“消音”鍵消音指示燈點亮,揚聲器終止發出警報。如有新的警報發生時將再次發出警報聲。
2)聲光報警器消音:在發生火警時,控制器所連接的聲光警報器將發出報警聲,提示人員有火警存在,如現場確認未發生火情時,可以按八路盤的按鍵 8,來禁止聲光警報器發出聲光報警,警報器消音的同時控制器的警報器消音指示燈點亮,有新的火警發生時,警報器將再次發出聲光報警,同時控制器的警報器消音指示燈熄滅。